对法院指定监护人不服可以上诉吗?可以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抚养权和监护权一样吗?
2023-05-19 11:04:38 来源:律速网
对法院指定监护人不服可以上诉吗?
1、对法院指定监护人不服可以上诉。监护权纠纷案件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是可以上诉的。法律规定,只有一审终审的案件不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可以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1、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
3、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4、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